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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“重磅”检讯|北票市检察院提前介入、从快起诉司某某、李某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一案

    2022-04-03

    【提前介入】北票市检察院在参与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,积极履行主责主业。为打击犯罪、回应社会关切热点,我院提前介入司某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一案,及时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、完善证据链条。

    北票市公安局于2022年3月25日将司某某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调查,我院高度重视此案,当日立即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,启动提前介入程序,并受检察长谭昌煜指示,成立了由分管副检察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。3月26日,工作专班第一时间前往北票市公安局了解案件事实,听取侦查工作开展情况。因犯罪嫌疑人司某某尚在隔离治疗期,故我院针对取证程序的合法性、强制措施的适用、司某某妻子李某某是否涉嫌犯罪等方面提出了意见。

    【从快起诉】2022年4月2日,北票市公安局将此案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向我院移送审查起诉,我院工作专班立即分工部署,开展工作。审查组对案件卷宗进行全面审查,听取公安机关意见,并第一时间邀请律师到场,听取辩护人意见,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权利。同时,讯问组采取远程讯问、全程录音录像的方式,进行讯问、认罪认罚具结、权利义务告知等工作,进一步完善了证据链条,亦确保在办案过程中不发生传播风险。当日,我院即以速裁程序将此案向北票市法院提起公诉,并对犯罪嫌疑人司某某、李某某提出了量刑建议。

    经调查,司某某于2022年3月18日、3月20日两次前往吉林省长春市,后分别于3月19日、3月22日于长春市返回北票市。在此过程中,司某某使用其本人和其妻子李某某的手机,交替开关机,逃避疫情防控检查,故意隐瞒长春市行程轨迹。同时,未主动向社区报备,亦未遵守管控要求及落实集中隔离政策,造成社会面传播风险,致使百余密接者被采取集中或居家隔离,影响极其恶劣。其妻子李某某在此过程中主动为其提供手机,帮助其隐瞒两次往返长春市的行程。

    【社会效果】此案的提前介入和从快办理,对意图隐瞒行程、逃避监管、拒不履行防疫措施等违法犯罪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,亦为我市防疫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。同时,我院积极为我市防疫工作献言献策,履职尽责,针对货车运行管理、防疫政策的落实,分别向我市交通管理部门、卫生管理部门、相关责任社区及其管理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,为防疫工作取得全面胜利提供了检察力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