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案系我院第一检察部在办理种某旭过失致人死亡案件时发现,被害人付某春系在使用趟地机趟地时,不慎触电身亡。被害人家属陈某云等三人可能符合司法救助条件,遂将线索移送我院第五检察部,接到案件线索后,承办人立即查阅卷宗,多次到被害人所在的村委会进行实地走访,详细了解家庭情况。经了解,被害人妻子及其母亲患有严重的心脏病、高血压等多种疾病,常年无法从事体力劳动,且有一高二在读的儿子,被害人死亡后,其家庭失去主要劳动力,生活陷入困境。在深入了解被害人付某春的家庭情况后,我院第五检察部在第一时间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,为其家属陈某云等三人申请司法救助金共3万元,并及时发放。案结事未结,承办检察官还定期回访被害家庭生活状况及其儿子的学业完成情况,鼓励他们重拾生活信心。并与当地村委会一同与被害家庭建立了“亲情关爱站”,定期跟踪回访,让被害家庭切切实实感受到党和国家对他们的关心关爱。
群众之事无小事,一枝一叶总关情。我院第五检察部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,“救”在紧要处,“助”在心坎里,把司法救助工作作为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暖心工程来抓,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,让“检护民生”落到实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