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、教育处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政治部:
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部署,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举办4期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”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目的
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、二十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、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,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本,以提高政治能力为关键,以更新法律监督理念、强化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为重点,提升检察人员深入践行“三个善于”、一体抓实“三个管理”,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”的能力水平,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,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。
二、培训对象和时间安排
第1期培训对象为最高检机关和北京、天津、河北、山西、内蒙古、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等地省、市、县三级院全体人员,培训时间为3月17日至3月31日;
第2期培训对象为山东、河南、陕西、甘肃、宁夏、青海等地省、市、县三级院全体人员,培训时间为3月18日至4月1日;
第3期培训对象为湖北、四川、重庆、湖南、江西、安徽、贵州、江苏等地省、市、县三级院全体人员,培训时间为3月19日至4月2日;
第4期培训对象为云南、广东、广西、海南、上海、浙江、福建、西藏、新疆及生产建设兵团的省、市、县三级院全体人员,培训时间为3月20日至4月3日。
三、学时要求
培训安排10学时必修课课程。
四、学习考核
学员账号由本院管理员统一导入学习班,修满学分,通过学习考核即可结业,所学课程计入在线学习档案并颁发结业证书;未结业学员所学课程计入在线学习档案。
五、有关要求
一是加强组织领导。各省级院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,加强网上学习专题班的组织领导,按照分级分类分岗培训的原则,在做好本级检察干警的网络学习的同时,组织本地区检察干警在中检网院进行相应的网络专题培训班学习。请注意统筹安排调训人员的学习任务,避免重复培训,确保网络培训取得实效。
二是安排专人负责。各省级院要指定责任心强、熟悉计算机应用的干部担任管理员,负责将平台功能、操作流程及学习要求及时通知参训学员,帮助解决学习中出现的具体问题,及时收集学员对平台栏目设置、课程内容及分类、操作流程等方面的意见建议,反馈学员学习需求和存在的问题,并做好本地区网络培训专题班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。
三是及时总结反馈。各省级院要尽快下发通知部署本地区网络培训工作,并将网络培训列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,抓好网上培训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,请学员填写本班次培训满意度测评表(可灵活抽样),及时做好问题反馈和培训总结上报工作。
(课程安排请见附件)
联系人:邱如山,电话:010-61719007,18101232771。
国家检察官学院
2025年3月14日
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
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
课程安排
安排必修课共计10学时。
课程名称 |
主讲人 |
学时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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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婧 中共中央党校(国家行政学院) 政治和法律教研部教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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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周婧 中共中央党校(国家行政学院) 政治和法律教研部教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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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必新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、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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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基本框架和内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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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实践路径和方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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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阳 双聘教授、博士生导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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