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、教育处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政治部:
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部署,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举办“刑事申诉案件受理审查专题系列讲座”。现将第1期讲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培训目的
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、二十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、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,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本,以提高政治能力为关键,以增强证据分析能力、提升刑事申诉案件监督效果为重点,提升检察人员深入践行“三个善于”、一体抓实“三个管理”,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”的能力水平,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,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。
二、培训对象、时间和内容
培训对象为省、市、县三级院控申部门业务骨干,培训时间为4月9日。
讲座时间 |
课程名称 |
主讲人 |
学时 |
学习平台 |
4月9日 (星期三) 上午10:00 |
刑事申诉案件受理的审查原则及方法 |
姜冰 最高人民检察院 第十检察厅 二级高级检察官 |
4 |
中检网院(www.sppet.cn) 学习中心—— 我的专题班 |
备注:讲座视频回放至4月16日(星期三)。 |
三、学习要求
培训安排4学时必修课课程。学员账号由本院管理员统一导入学习班,完成必修课学时的,所学课程计入在线学习档案并颁发结业证书;未结业学员所学课程计入在线学习档案。
四、有关要求
一是加强组织领导。各省级院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,按照分级分类分岗培训的原则,在做好本级检察干警的网络学习的同时,组织本地区检察干警在中检网院进行相应学习。请注意统筹安排调训人员的学习任务,避免重复培训,确保网络培训取得实效。
二是安排专人负责。各省级院要指定责任心强、熟悉计算机应用的干部担任管理员,负责将平台功能、操作流程及学习要求及时通知参训学员,帮助解决学习中出现的具体问题,及时收集学员对平台栏目设置、课程内容及分类、操作流程等方面的意见建议,反馈学员学习需求和存在的问题,并做好本地区网络培训相关管理和服务工作。
三是及时总结反馈。各省级院要将网络培训讲座学习列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,抓好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,及时做好问题反馈和培训总结上报工作。本次讲座设置满意度测评,测评路径为:电脑端——进入学习中心,点击本班次内“班级评估”;移动端——进入专题班,依次点击本班次内“工具箱”、“教学评估”。(填写一次即可)
联系人:安阳,电话:010-61719119。
国家检察官学院
2025年4月7日